|
那天我从茶馆出来的时候,手里已攒了两块钱,我不在乎当我脚跟刚跨出门坎,后面的人会如何爆发出震耳轰堂的讥笑声,因为我一直觉得,好死不如赖活着。更何况,这群人也并非比我活得自在与高明。
茶馆是个老茶馆,从它挂着的招牌就可以看出来,黑色的油漆做底面,金色的字体,不过刷上去的油漆早已风化脱壳,露出一卷卷翻裹起、但又很不规则的灰黑色油漆皮。时间也没有遗漏掉“清心茶馆”那四个凿上去曾经辉煌过的烫金字,只有在凹槽处,还依稀辨别得出一丝丝残余的金粉痕迹。不过,这残留下来的仅那么一丁点儿的金粉,似乎就足已让路人看到老茶馆当年有过的繁荣景象。据说,这清心茶馆在清末年间,是文人雅士品茗吟诗作赋首选的场所,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散发出浓厚文化底蕴的茶馆没有了昔日的墨香气息,取而代之的是从檐下蜂窝煤炉子里冒出的煤烟味,还有杀猪匠、泥水匠、鞋匠、刀儿匠……等不入流的苦力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汗臭味。自改革开放后,受经济浪潮的冲击,大多店面都已经鸟枪换炮,当初的老字号茶馆已陆续晋升为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茶楼或茶苑,以大桥为界,尤为明显。桥东高楼林立,歌舞升平,夜夜不夜天。桥西与之相比,形成了一定的落差。清心茶馆就处于桥西,馆内是很深的弄堂,里面摆放着十几张笨重、破旧的方形木桌,每张木桌的周围搁置着四把泛黑且坐上去还会不时发出“咿呀”怪叫的竹片椅子,阴暗潮湿的光线,不断剥落的墙灰,还有那块在风里摇晃不定被撞得“扑通、扑通”空响的老招牌。尽管它处于这座城市的边缘地带,但仍让人有种隔世的感觉,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说不出,却又在心里不断涌动着的因时代变迁而产生的某种沧桑感。
我记不清自己是在哪年漂流到这座城市来的,其实,记不记得也无关紧要,就像我管那群粗鲁的满口脏话的人叫“爷”一样!所谓时间、称呼只不过是给某个时段、某个物体的一个标号,这对于那些怀旧的或是编写史书的人来说显然是很重要,因为有了它,整个事件似乎更具有说服力。而时间对于我来说,除了让我感到更加饥饿外,已经没有更贴切的感受了。就像我的名字——“金娃子”一样,也不能说明我就是个有含金量的人。
可能别人初听到我名字的时候会产生美好的想象,像小人书里所描写的金娃子那样,某穷老汉辛苦劳作了一辈子,却依然穷得丁当响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在一个长满蒿草的地方挖土,突然锄头碰到一硬物,眼前顿时金光闪现,结果老汉擦眼细看,不得了,原来是个金娃娃,故事的结尾一般也像安徒生童话的结尾模式一样,因为得到如此宝物,穷老汉一家子从此过上了安逸富足的生活。其实,从我记事开始,我就没发现家里因为有了我这个金娃子而让整个家其乐融融。我爸常酗酒后打我妈,当然也打我,他常指着我的脑门数落我,什么黄鼠狼的后代,一代不如一代,诸如此类的话算是轻的,我也懒得和他计较。虽然常从一些人嘴里听到什么言论自由,但完全没有依据的话最好还是不要说出口,为什么?就在我九岁那年,当然也是他酗酒后又开始动手拿酒瓶打我妈的时候,我操起门后的木棒打瘸了他的腿,后来在他能走动时,又出去酗酒,结果因为腿脚的不方便掉进湖里淹死了。呜呼!说起这些陈芝麻烂豆的事情,无非也是想说人的称号(名字)可能与这个人的实质有很大差异,就像我,和我那溺死的爸,虽然我一直这么叫他,但他从未尽过父亲之责。
“金娃子,今天打算买饼不?”卖煎饼的胖头盯着我问。
不知不觉我已经来到了卖煎饼的摊位前,听到胖头这么一问,我不由得把手心里的钱攒得更紧了一些。我可不想这么快就把它们花耗了出去,但肚子又不争气地咕咕叫了两声,那勾人的气味好像使我的喉头猛然长出一只强有力的手来。它不由分说一拳就砸掉了我的门牙,然后直接把手伸进那个圆铁锅里。我吞了一口唾沫,又束了一下裤腰带,眼光还是一层一层叠在那一块块刚烙起来的橙黄色的煎饼上。那口圆铁锅里吐着泡泡的煎饼无比诱人,瞬间,我的整个口腔像是一个被极度吸满水的海绵,因受到外在的不可抵抗的压力后,正迅速地从里面溢出唾液,直到我一次次把那些分泌出来的液体吞得咕噜咕噜直响。
“嗨!来一个吧,我要个儿大一点的,麻烦多放些黄糖在里面!”
胖头麻利地拿起一块饼,从侧面划了一道口子,然后往里面灌着黄糖。
“金娃子,今天在茶馆又管谁叫爷了?”胖头乐呵着问。
“前街修鞋的张三,还有杀猪的钱七!”我盯着煎饼不加思索地说道。
“哦,那今天可以吃两个饼了?”
“不,暂时先买一个!”
“嗯。”
胖头接过钱,把弄好的煎饼也随手递了过来。
我一把接过散发出甜香味的煎饼,狼吞虎咽地吃起来,眨眼工夫,整个饼都被我塞到了嘴里。我正想埋怨胖头这个奸商,烙的煎饼越来越小时,突然发现从自己的手掌一直到手肘的地方还沾有一道黏稠的黄糖,我举起黑得像是从柏油里打捞起来的手臂,伸长舌头满心欢悦地开始舔吮。很快,被我舔吮过的地方就露出一道白净且泛着红润的表皮。胖头盯着我的手臂扁着嘴打了两声响亮的“啧啧”。我想他无非有两层意思在里面:一是觉得我有别人所不能及的地方;二是发现我舔掉那层黑色的“盔甲”后,也并非非洲人民。我对着胖头做了个鬼脸,然后又买了一个煎饼,便向大桥处走去。
大桥除了是连接桥东与桥西人们来往的纽带外,还是我和老赵落脚的地方。记得当初我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每当夜深人静我就转悠到公园的长木椅上去睡觉。在那里睡觉让人感到痛快和惬意,有空旷的天幕清淡的花香,还有从旁边鸽笼里传来的“咕咕"叫声,让人很容易入睡。后来老有戴红袖套的环卫工人在我还在酣睡的时候,就唬着脸拿着扫帚把我从梦中敲醒。为这,我很恼火。我尝试过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去选择别的能躺着睡的椅子,也活该我倒霉,每次都被他们捉个正着。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大桥的桥墩里有个人影在晃动,在那里,我认识了现在的老赵。我们理所当然地就住在了一起。晚上老赵有时拉拉二胡,有时给我讲什么是文学。我叫老赵不要费口舌,不要对牛弹琴,可老赵这人死心眼,还扬言说要把我打造成与世界接轨的有识青年。我仰天长笑,藐视他这人很没眼光。不过,打心眼儿里我还是佩服过老赵,佩服他的狂妄与这种与现实完全不合拍的决心。
“老赵,你看这是什么?”我把煎饼在他面前扬了扬。
老赵瞄了我一眼,又把眼神拉回到半空中游弋的浮云上,过了几分钟,他满怀深情地吟道:那天,你翩翩地在空际云游/自在,轻盈/你本不想停留/在天的那方或地的那角/你的愉快是无拦阻的逍遥/你更不经意在卑微的地面/有一流涧水,虽则你的明艳/在过路时点染了他的空灵/使他惊醒,将你的倩影抱紧/他抱紧的是绵密的忧愁……
我知道老赵又想起自己被关进牛棚的那些日子了,据老赵自己讲,那时有个叫云儿的女人一直倾慕着老赵,暗地里帮老赵端水送饭,结果被红卫兵发现.剥光了她的衣服,把她绑在木桩上游行,云儿在游街的当晚就割腕自杀了,老赵从此也变得神神叨叨。我猜想要是不出现那一档子破事,或许老赵还真就成为了一代文豪也说不定,最起码也与王小波、阿成等不分伯仲吧。
老赵吟完徐志摩的诗,就斯文地嚼着手里的煎饼。
“金娃子,你今天又去茶馆了?”老赵吃着饼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嗯。实在无聊。出去逛了逛!”“你又去看那个女人了?”
我挠着后脑勺嘻嘻笑了几声说:“那女人和桥东的那些女人不一样!桥东的女人个个嘴巴抹得像猴子屁股一样红,脸刷得比僵尸还要白,若是亲上一口,保准把你弄一嘴的白灰,如果她们偶感风寒咳个嗽什么的,那掉下来的粉沫不烙这么大一个煎饼,我就不是金娃子!”我伸出两手在胸前比划着,很显然,我比画的煎饼个儿明显要比老赵吃着的饼大得多。
“瞧你这点出息,说起女人你就绘声绘色,眉飞色舞。”老赵轻蔑地看了我一眼说到。
我暗自嘀咕,你刚才不也在念那叽叽歪歪你浓我浓的酸诗?不过这话我没让老赵听了去。因为我不想和他争辩有关女人的事情,在老赵眼里。除了她那个寻了短见去与阎罗王会面的云儿外,其他女人都不足一提。若不是那云儿的骨头早已被阴曹地府的那群小鬼敲得轰隆轰隆响的话,我真想挖地三尺,去见识一下老赵眼里的绝代女人。
“我这几天一直在构思,打算写一部东方版的《在路上》!”老赵饶有兴致地对我说。
我劝他最好还是写一部新版的《红楼梦》,去超过那个姓曹的厮,顺便也可以流芳百世。老赵白了我一眼,他认为我在有意挖苦他。
“你写写试试?”
老赵谈到文学总是很激动,他带着挑衅的味道说到。
“我写?我又不是读书人,如果我像你一样鼻梁上架副眼镜的话,我就写新版的《红楼梦》,或者干脆写一部《流浪外传》,让读者看后无不捶胸顿足,让他们顿时醒悟到,自己以前所读过的书,原来全他妈都是一堆垃圾!”
很显然,我的话引起老赵的极度不满,只见他摘下眼镜一把把它摔到一边,要不是眼镜腿刚巧挂在破席子边缘的棉线上,我看它准得和老赵蹬腿告别,然后不再顾忌老赵是否有意挽留,就“扑通”一声跳进河里痛痛快快地洗个冷水澡。老赵把口里还没来得急下咽的饼吐了出来,脸上由青转红,由红又转为白色,有点像川剧里的一门绝学——变脸!不过老赵比变脸的演员似乎还要高明,他不用遮挡的披风或其他的道具,直接就能把整张脸的色儿给变了。
“我看你爸打断你三条肋骨,还是有道理的!”
老赵的牙缝里一个一个地往外蹦着字像一架机枪往外发射着子弹。
“像你这种游手好闲、好吃懒做、不思进取、有奶便是娘的人,世间也真是少有。”
老赵喋喋不休地说着。
我最不愿意谁在我面前提起我那做死鬼的爸,老赵既然把话说到这份上,我自然也就不会对他客气,我开口便骂:
“你他妈的老赵,别哪壶不开就提哪壶!你当真以为自己戴副眼镜就是个知识分子?我呸!那王铁匠不也还戴着副眼镜?他能写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你以为自己是谁?搞不好是个流窜犯还说不清呢!哼!”
我的话像一块块铅石,把老赵的牙齿撞得咯咯直响。老赵握紧了拳头,然后又放松然后再握紧,如此反复数次,最后还是放松了。
我若无其事地吹着口哨走出了桥墩。
“滚!你滚!以后别让我再看到你!”老赵的话从桥墩里向我砸来,我得意地回头看了一眼,便朝桥的东头走去。
深秋的午后,太阳很容易就隐于黯沉的天幕,空气中夹杂着一股湿润的寒气与萧瑟。听说诗人大都喜欢在深秋的时候悲秋,写出一些让性情中人一看就痛哭流涕的感人诗句。我不是什么性情中人,说得好听一点,充其量就是个流落于街头的小混混,当然更无法挖掘这秋季里所蕴含的某种深人骨髓痛彻心扉的诗意。
迎面吹来的风让我打了个寒战,我束了一下衣领,其实我知道这么做也是多此举,我身上那件薄如蝉翼四面过风的衣裳早已似战场上被敌人击中的旗子,支离破碎,已经没有多少存在的价值了。不过看着那些从我身边走过的时髦女人,就算脸色冻得铁青,也依然露出大半截身子在外面据摇,这不由得让我心生爱怜与佩服之情。我大步流星朝前走着,风擦过耳际呼呼地号叫,把我久未清洗的头发吹了起来,像一块肮脏的毛毡在我头顶上乱飞。整个河面也被风拨弄泛起一层层水波,冷冰冰的,如千万把发出寒光的钢刀汇在了一起。突然,我有一种人戏的感觉,具体地说,是在拍某部古装武侠剧的感觉,只是周围少了竹林和被风卷起来的落叶。我面色冷峻,两眼放光,大凛然地迈着四方步,就在这时,从不远处传来一个幼稚的声音。
“哇啊,妈妈,你看,有个大侠耶!”
小男孩睁大眼睛目不转眼地盯着我看,眼里流露出惊羡的神色。小男孩约莫七八岁光景,胖乎乎地煞是可爱。我冲着他忽闪忽闪的眼睛挤出一丝微笑,小男孩不顾一切地挣脱女人的手朝我奔来,他扭着我裤管就问:
“大侠,你是大侠吗?你是不是丐帮的长老?要不你衣服和裤子上咋会有这么多窟窿……
小男孩连珠炮似的发问,我还没来得急回话,女人就冲了上来。
“走!走走!讨厌!脏死了!”
女人厌恶地瞄了我一眼,一手揪住小男孩的胳膊,一手捂住自己的口鼻说。
“这就是不好好念书的下场,宝贝儿在学校要听老师的话啊,将来去做好大好大官,去找好多好多的钱,不要和这叫化子一样,吃不饱,穿不暖,讨人嫌,长大了也找不到老婆。”
女人意味深长地说完,又回过头来恶狠狠瞪了我一眼,然后就强拉着小男孩的手大步往前走。小男孩因为跟不上女人那躲瘟疫似的步履,像一只被绊住蹄儿的小羊羔在后面一路一踢一绊。不过就是这一踢一绊,小男孩也不忘回过头来瞧上我一两眼。女人发现自己的话像耳旁风一样没有引起小男孩的惧怕,相反,似乎让小男孩对我产生了更大的好奇。她可能咽不下心里的这口气,脸被憋得通红,一改慈母的面容,咬牙切齿地抬手便在小男孩脸上重重地掐了一把,小男孩张着嘴巴号啕大哭,却也在哭的当儿又伺机偷偷瞄瞄我,他张大的嘴巴像个大大的问号,不间断地发出“哇啊、哇啊”的声音。那声音直接撞击着我的胸腔,与女人高分贝的数落声混在了一起,合成了一段和声。不过,那和声很快就随着她们远去的背影消失在了楼宇间。
我低着头朝前走,感觉有两股热气在往我的耳尖上蹿,凭我的经验,如果我脱去身上的污垢,我准像一只熟了的螃蟹,一直红到了耳根。
我难道真是别人教育后代的反面教材?我正打算思考这一严峻的问题,一辆加长型豪华宝马车“刺溜”一声从前面踅了回来,并一脚刹在了我旁边。车轮碾起一股劲风毫不费力地卷起我的裤管,并高高扬起地上一个白色的塑料口袋。我正瞅着飘起来的塑料袋子发愣,后车窗里就探出一个年纪与我相仿的头来,雪白的头发,一看就知道是被经心漂染过,它们像刺猬的毛发一样成束地立在了头顶,他嘴里叼着根牙签,靠在窗台上的那只手在漫不经心地剔着牙齿。他用一副狂傲不羁的神态打量着我,从他眯着的眼缝里似乎在对我进行深层次的探究。我脑子里像放幻灯片一样闪过一张张粗糙、歪瓜裂枣的面孔,里面找不到一张能和这细皮嫩肉的富家公子画得上等号的人物来。我皱着眉头又快速地搜索了一遍,确信没有后,就把视线从这张脸上收了回来。
“腾”的一声,那个富家公子模样的人把手里的牙签弹了出来,那牙签不偏不移地掉在我脚上那双破鞋上。我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他又从车窗里扔出两张百元大钞砸在我脸上,然后傲慢地对着我说:
“捡啦!哥们儿!给你的,你他妈的真是酷毙了!哈哈......”说完,对着我打了个响亮的口哨,后又转过头在他并排坐着的女人脸上亲了一口。女人娇滴滴地说了声:“讨厌,你干吗不用钱砸我啊,偏偏要去砸这穷鬼?他一把搂住女人的胳膊,好,我砸,砸!我这就好好地砸!”言毕,嘴像雨点般地落在女人坦露着的肩膀和脸颊上。车窗在关键的时候合上了,就在要关上的瞬间,从里面传出一阵放肆的笑声。车疾速地向前驶去,只在我前面留了一道白色的浓烟。
“谁要是和钱过不去,谁准他妈就是个疯子!”
我打算躬身捡钱的时候,又记起周二说的这句话。周二常这么说。想当初,我饿得眼冒金星,第一次到清心茶馆讨吃的时候,他就说过这话。那时,他硬要我管他叫声“爷”,才愿意施舍一点钱给我买食物。不过就是现在,他依然要我管他为爷,才肯给我一杯劣质的茶水喝。陶渊明不为五斗米而折腰的故事在早年读书时候就知道了,结果陶翁被誉为有气节之士。可是我肚子唱着饥寒交迫的歌,它们在周二的劝说与怂恿之下一点一点削弱、磨灭着一个不满十五周岁人的意志,我在食物面前俨然守不住陶翁的那种气节。当我为一个饼第一次张嘴称周二为“爷”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这一辈子算是完了,算是栽到这群王八蛋手里了。就像老赵常对我的评价,说我其实是个很聪明机灵的人,只是造化弄人,没有遇到贵人相助,所以才落到这步田地。不过老赵也说,幸亏我没出生在战争时期或是文化大革命时期,要不然我准是个被人唾骂的汉奸走狗或是斗私批修的主力军。我常对老赵说的话嗤之以鼻,他说要写一册诗歌集子,我没反对,他又说自己曾徒步走遍全中国,为此打算写一部东方版的《在路上》,虽然我和他拌了下嘴,但我也可以作出妥协。我就见不得他有事没事把红皮书的《毛主席语录》拿出来在我面前宣读炫耀,好像自己就是被人颂扬的根红苗正型人才,而我,骨子里当真就存着需要批判和打倒的劣根。我轻轻扬起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轻蔑之态,揣着刚从地上捡起来的两百元大钞,便向菜市场走去。
菜市场真是热闹非常,红的、黄的、紫的、圆的、长的、成束的……各种形状各种色儿的蔬菜瓜果摆满货架。买主像蚂蚁一样在一个个四通八达的巢穴里来回窜动,讨价还价的声音一浪盖过一浪,真有绕梁三圈,然后破顶而出的趋势。初进菜市场,我就有种眩晕的感觉,好在体内有股力量在暗中支撑着自己,前面卤腊制品摊位散发出的香味用隔山打牛的方法传来声音:“金娃子,你可千万不能倒下去了,你若是翘了小辫儿,我可就成了别人盘中美食了!”我鼓了鼓有点发花的眼睛,重新打起十二分精神,我似乎又明白了一个真理:人若是有了某种意念作支撑,不管是为吃、为穿、为女人,还是为一种精神、思想,他就会排除万难,义无反顾地去接近那个既定的目标。我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去接近那一只只摆放在玻璃柜上,全身红褐得油光可鉴的甜皮鸭。好久没有打过牙祭了,记得还是半年前给周二家哭丧时打过一次。事到如今,肠子早已干涩得没有一点油水。
“吃啊,过来吃……”
卖甜皮鸭的摊主扔下一根鸭肠杂碎努着嘴唤一条披着黄色皮毛的流浪狗,流浪狗抬起眼皮看了看摊主,又看了看地上的杂碎就把头扭开了。
又是一阵急切的唤狗声,流浪狗机械地把脖子转了过来,盯了盯摊主,又看看地上的肠杂碎,它最终没能抵挡住摊主的叫唤与那根带着腥味儿的杂物的诱惑,拖着之力的四肢偏偏倒倒地上前去叼。可是就在它刚伸长舌头小心地去卷那根鸭肠杂碎时,屁股上就被摊主狠狠踹了一脚。流浪狗被这突如其来的意外袭击惊吓得七魂少二魄,它跛着腿,惊惶失措地夹着尾巴一路狂叫着消失在我视线里。
“老板,给我只甜皮鸭!”
卖甜皮鸭的摊主正幸灾乐祸地看着一路跑远的流浪狗,他听到我叫声,意犹未尽地把头拉了回来,然后收起了笑容。他斜着眼,右脚尖不停地拍打着地面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然后阴阳怪气地对我说道:
“这甜皮鸭可是二十九块一斤,你确定要买?”
他有意无意地又把声音提高了八度。我把钱拿在手里在他眼前晃了晃说。
“嗯,要买,二十九块算啥?给我一只最大最肥实的鸭子!”
卖甜皮鸭的老板如释重负地舒展开紧绷的嘴脸,从一排龅牙里挤出满脸的媚笑,那笑容看上去像老茶馆里那盆开得一塌糊涂的芍药花,让人见了就恨不得在它花瓣上跺上几脚。
“兄弟,你是要剁成块哩?还是……”
我没等芍药花把话说完,就不耐烦地要他拿口袋打上包,芍药花殷勤取着袋子不住地点头表示赞成,活像一只戴着芍药花啄米的鸡。我提着甜皮鸭转身离开了,远远地还传来芍药花的叮咛声:
“兄弟走好啊,下次记得来照顾老哥生意哈!”
我回头不屑地瞥了他一眼,他依然像一朵开得一塌糊涂的芍药花在自己的摊位前对着我绽放。
嗨!钱真是个好东西,钱可以让你一下子从奴隶直接享受到将军的待遇。我不清楚其他人在这个问题上会怎么看,我也不想逐个逐个去询问采访,因为我要保存实力去美美享受我口袋里的那只个儿大且浑身冒着油水的甜皮鸭。原来在电视里常看到演员做吃客的戏,对那大口大口嚼着鸡腿、鸭腿,而且一嚼一口油的场面真是羡慕得很。为此我萌生过做演员的念头,只是自己长相的确不咋样,又断了三根肋骨形态猥琐,就一直把这事搁下了。
我在公园的木椅上大口大口地啃着甜皮鸭,我保证那甜皮鸭有还魂招魄补气养锐的功效,特别申明:我不是托儿,所以你不必怀疑我在为那甜皮鸭做什么宣传广告。我之所以要这么说,是因为那些硬跷跷快僵死过去的苍蝇闻到甜皮鸭的香味,竟争先恐后“嗡”地一声坐了起来,然后伸了个懒腰拍打着翅膀围着甜皮鸭打转。我也是半只鸭子一下肚,顿时就变得精神百倍,眼睛雪亮。我啧啧地舔着手指,不禁有种飘飘欲仙心满意足的感觉从心底冉冉升起。
“大哥哥,大哥哥,大……”
一种带着颤音的童声灌进我耳鼓,我抬起头,一个和我一样破烂肮脏的小男孩停止了呼叫,正直勾勾地盯着我手里的甜皮鸭不放。他亚麻色的头发,像一堆杂乱枯萎的秧苗,额上青筋凸现,两个黑洞洞的眼睛充满了乞求的神色。他看上去非常地弱不禁风,两条细长的腿杆在破烂的裤管里不住地打着哆嗦。在他用舌头舔自己干涩嘴唇的时候,能看到他脖子上像藤条般缠绕的筋络。小男孩见我没有搭腔,又怯生生地叫了我一声“大哥——哥”。我清了清嗓子,坐直了身子,做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说得形象一点,我摆了一个自己都觉得离奇的谱儿。我把自己设定成一个江湖老大,高高在上地正襟危坐在自己的第一把交椅上,带着俯视的眼光漫不经心地接受榻下蝼蚁们的问候与朝拜。
“我——我——能——用这个给你换只鸭腿不?”
小男孩慢慢从袖筒里伸出一只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问。
“这——你——你这手机是从哪里来的?”
我一把从小男孩手里抓过手机,手在缩回来的时候竟然不争气地打起了哆嗦,说话也有点语无伦次。如果说先前我吃了甜皮鸭眼睛雪亮的话,现在这部手机却让我两眼亮得简直要闪出金光。我险些从江湖老大的交椅上跌了下来,为了不让蹦跳的心脏一下子跳出嗓子眼,我又清了清嗓子,咬着牙伴着唾沫把它一并吞了回去。我不能让自己在小蝼蚁面前表现得失态,我要时刻注意老大该有的威仪与从容不迫的气势,尽量让自己的心率保持在每分钟60至100次的正常波动。
小男孩又怯生生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小声回答道:
“是——是捡来的!”
“捡来的?当真是捡来的?看你说话吞吞吐吐,一看就知道是偷来的。你再不说实话,我就唤只大灰狼来把你吃了!”
我唬着脸恐吓着小男孩。
“我——我没有偷,是一个叔叔打完电话把它放在桌子上,我趁他不注意就把它拿走的!”小男孩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像蚊子嗡叫一般。
“那你还说不是偷?你妈没有告诉你偷别人东西要蹲监狱,被人捉住就要剁了你的手,打断你的腿,还要挑了你的脚筋?你还想吃鸭腿,简直不知道天高地厚!哼……”
我假装很生气的样子把头移到了一侧,其实看着小男孩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就想笑,只是一直强忍着。如果这时有人来问我,世上有什么事会让你觉得难受时,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当你想笑又不敢笑的时候就很难受。
“鸣鸣呜,我没有妈,我想吃鸭腿……鸣呜……”
小男孩捂着眼抽泣起来。
他的哭声让我感到窒息,我瞪着他提高嗓门:
“别哭了,再哭我就不让你吃鸭腿!你没妈,难道你爸也死了?”
“我爸没死,我爸说,我妈跟人跑了。我爸说,城里的垃圾可以卖钱,要我一起出来捡垃圾。我爸还说……”
“行了,行了!”
我打断了小男孩的话。
“我才不管你妈跟谁跑了,不过你爸的话也真是多。"
我白了小男孩一眼,他勉强止住了哭声,怯生生地低下了头,不过我看到他时不时地偷偷抬起头来瞟着我手里的甜皮鸭。
“呃,如果我以后要拍《西游记》,你爸来演唐僧还算不错,让他去气死那群妖怪。哩嘿。”
“那——那我就去当孙悟空,去打白骨精!咳咳……”
小男孩听到我说《西游记》,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他手舞足蹈地比画着打妖怪的动作,那灵活的劲儿让我怀疑他是不是吸了我手里甜皮鸭的香味后,鸭子的功效在他身上就立竿见了影。
“别瞎掰了,你爸现在在哪儿?”
小男孩的眼睛一下子又暗淡了下来。
“在那边的茶馆里!”
小男孩说完又把头低下了,我随着他手指的方向瞄了瞄桥的西头,然后“嗯”了一声。
“大哥哥,我现在可以吃鸭腿了不?”
小男孩饥渴地盯着我问,我心痛地扯下仅剩的那条肥鸭腿递给了他。小男孩高高兴兴地啃着鸭腿走了,一阵风猛地吹起他裤子后面的两幅破布,露出两瓣黝黑的屁股蛋子。
饱暖思淫欲,饥寒起盗心!
我在饥寒交迫的时候除了多叫别人几声爷外,倒也还没起偷盗之心。但现在我肚子不饿了,而且里面还装了不少的油水,我便想起清心茶馆对面那个摆书摊的女人。我一直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只知道她每天早晨推着辆破自行车载一个很大的塑料口袋在离茶馆不远的地方摆上个摊,傍晚的时候再一本一本把它们收拾起来打包推回去。我也不知道她一天究竟能卖出几本书,反正她大多时候都把脸埋在书页里,有顾客上前询问时,她才把头抬起来,露出清瘦白皙的面孔。我也在她书摊上翻过书,结果被修鞋的张三看见了,他添油加酷地在茶馆里描述了一番,说我两眼根本就没有落在书页上,而是盯在卖书的女人身上骨碌碌地打着转。更夸张的还在后面,他绘声绘色地形容我口水流出了一尺多长,竟然不知道收回去。他的话让茶馆里的茶客们肚子笑得发颤,也发了青,还恨不得把肠子笑断才算了事。张三也太能吹牛皮了,我敢拍着胸脯说,我金娃子偷看她时从来就没有流过口水,不过心倒是跳得很厉害。当然,我不能让他们知道这个秘密,其实只要卖书的女人一抬头,如果正巧她一抬头时我的眼神与她的眼神又恰巧相遇,我就有种自惭形秽的强烈自卑感。我说不清楚这种感觉是几时开始萌生出来的,反正它的的确确就存在于我体内。
天渐渐暗了下来,公园里亮起橙黄色的灯,冷风一阵紧过一阵,它刮起地上的落叶打着旋儿转。整个公园冷冷清清,除了修剪整齐的花草树木外,已经是空空荡荡的了。我揣着手机,提着缺了腿的半边甜皮鸭,晃晃悠悠地朝自己的住处走去。
桥东已是灯火辉煌,桥西也零星燃起了星星点点的灯。桥墩里却是黑糊糊的一片,只有一束微弱的光打在桥壁的一侧。老赵默不作声地打着坐,成了一团黑咕隆咚的影。
“老赵,干吗呢?还在构思你的作品?”
我一屁股坐在老赵的旁边,把甜皮利藏在了身后。老赵没有答理我,我知道他心里可能还有气,就用胳膊捅了捅他,他把身子移开了,桥墩里出现短暂的沉默。
“老赵,我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物,我敢说,只要你写的东方版《在路上》一问世,那定是惊天地泣鬼神。我今天特意买了只甜皮鸭,预祝你取得伟大的成功!”
我把甜皮鸭从口袋里拿出来高高一举,那香味顿时溢满桥墩,并以200迈的速度向四周扩散蔓延。老赵不知道是因为我提起他即将要动笔的心爱作品,还是闻到甜皮鸭的气味,或者各占百分之五十,反正他一下子来了精神,还主动上前来靠近我。
他一边啃着鸭子,一边说他打算从西双版纳开始入笔,写写荔波樟江、阿克苏、阿黑山……我不知道老赵是不是一直要写到大桥底下,顺便也写写我这个和他朝夕相处的金娃子。当然,这只是老赵个人的事情。
老赵啃甜皮鸭的速度很慢,可能和他稀稀落落的牙齿有关,也有可能是因为很久没有吃这么味美的东西而不愿把它草草消灭掉,他只是要慢慢享受这一过程。我摸出手机得意洋洋地把按键按得噼噼啪啪地响,故意在老赵面前炫耀显摆,老赵冷不丁地冒出一句:
“这玩艺儿住在桥下的人没资格玩它!我白了老赵一眼,愤愤地反诘:
“怎么没有资格?上面的人也不见得有他妈多高贵!”
其实说句实话,我拿着手机,翻肠倒肚还真是没有找到一个可以联系的人。
老赵又发话了:
“金娃子,说话要讲文明,不要满嘴脏话,这样显得没修养,要与世界接轨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哦!”
我差点被老赵的话笑背过气,他又提到与世界接轨,幸好老赵及时地止住了我,不然就算我死了,也是轻于鸿毛。老赵说这是件严萧的问题,不可小视之。和老赵一起住了很长一段时间,他除了偶尔对我说句“滚”之外,大体上还真没有说过其他什么粗话了。
我劝过老赵,说他这么书卷气住在桥下不合适,也七老八十的人了,应该搬回去住。可老赵说搬回去也是孤零零一个人,有我在这儿与他做伴甚是高兴,还说搞文学本身就是件苦差事,需要认真严肃地去对待。又说这里条件虽然艰辛,但更有利于他潜心去搞什么研究与创作。老赵就是这么一号人,有一股子驴脾气,但他这一想法我却不敢苟同。老赵这一住又是一年多,我也没见他把什么什么研究出了什么名堂,更没看到他写过一篇什么文章。如今老赵已把文明说话与文学提到一个层面上来说了,这不得不引起我的重视,若和他较起真来,我也不会有好果子吃,这个我很清楚,因为我大多时候还靠着老赵那点微薄的补贴金过日子。
|
|